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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机场环评未批已开工建设

    法制网记者 郄建荣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尚未获得批复,已擅自违法开工建设。这个项目就是山东菏泽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保部今天透露,环保部已将其环评报告书退回。同时,明令该项目环评获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这是环保部近日发布《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后处罚的首个违法项目。

    去年12月,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环保部建设项目环评网上受理系统报来《关于请予审批〈山东菏泽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菏机建投(2017)22号),环保部依法受理《山东菏泽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立即委托进行技术评估。

    环保部表示,在技术评估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在尚未获得环评批复的情况下已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这个项目环评报告书在报送环保部审批前,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未经查处。环保部透露,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在申请文件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此情况进行如实陈述,违反了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环办函〔2015〕389号)的有关要求。

    环保部决定,终止山东菏泽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退回环境影响报告书。

    今年1月底,环保部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地方在进行环评制度改革时仍然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现象;一些地方重放轻管,服务不到位,接的不好、接的不稳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管理粗放、把关不严,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环评文件时常出现;一些地方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不到位,环评“刚性”约束不强。

    就《实施意见》,环保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出台的目的就是要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环评制度效力,强化环评的“刚性”约束。

    《实施意见》提出,对建设单位,未批先建、不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落实环保“三同时”以及环保设施验收规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实施意见》的这些要求,环保部将定期通报累积失信次数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要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采取区域限批或者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措施。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2017年启动全国的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已经对300余份环评文件进行了抽查,“今年开始,环保部将每季度抽查一定数量的环评文件进行复核,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将常态化。”这位负责人说,通过环评文件的技术校核以及相应审批情况的梳理,可以对环评单位从业情况和环保部门审批情况进行监督。

    这位负责人透露,环保部将开展环评事中事后监管专项督导。要对环保部门履行环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情况和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督导,对于发现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进行警示,要逐步完善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对于山东菏泽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违法建设问题,环保部已致函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环保部要求该公司深刻反省,强化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将委托山东省环保厅、环保部华东督察局对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法制网北京2月12日讯